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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碑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24-08-05
来源:

  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构建诚实守信、遵约践诺的良好信用环境,现将《高碑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

  高碑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高碑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保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加快构建适应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市政府重点工作,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助力推进全力构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有效发挥信用体系建设支撑作用,不断激活发展新动能,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充分发掘信用数据价值,细化、实化、量化信用举措,强化试点示范和创新引领,推进信用惠民便企,持续优化诚实守信、遵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诚信政府品牌,提升政府公信力

  1、开展政治失信治理。全面掌握2021-2023年度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政府履约情况,对于未履约的,建立台账、加快履约、逐项销号。综合运用帮扶督促、约谈提醒、失信约束等方式治理政府失信行为,提高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违约失信投诉解决率。对政府机构涉诉案件、败诉案件、被执行人案件跟踪预警、重点监测,督促履行法定义务,全方位防止政府机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科工局、市法院、市审批局等市有关部门〕

  (二)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2、强化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文化和旅游等行业监管部门,参考国家或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对应A、B、C、D 四个等级,实施固定化、具体化、精准化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科工局、市审批局、市生态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文旅局等市有关部门〕

  3、深化“信用+告知承诺”审批。完善信用承诺审批工作机制,打造政治服务“全环节信用嵌入”,有效衔接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以告知承诺事项为切入点,将信用查询嵌入办件审批系统,运用大数据信用监管智能手段,将信用承诺及履约情况纳入审批及监管全流程,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形成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履约核查、事后联合惩戒的全链式闭环模式。〔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及市具有行业监管职责有关部门〕

  4、开展企业失信专项治理。落实失信惩戒“一部门两清单”,升级联合奖惩系统,将失信惩戒提示拦截环节嵌入相关信息系统和办事流程,自动化、智能化实施联合惩戒。在信用门户网站失信企业公示专栏,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主题等加大曝光力度,切实增大企业违法失信成本。〔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市法院、市人社局、市交通局等市有关部门〕

  5、推进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落实《河北省“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在政治服务大厅设置“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信用修复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办理”。加强信用修复业务培训,强化督导落实,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修复效率,保障改革实效。〔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市市监局、市自规局、市应急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等市有关部门〕

  (三)提升“信易贷”服务质效,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6、加强重点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围绕融资业务需求,动态调整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目录,扩大涉企信用信息共享范围,增加行政奖励、荣誉信息、仓储物流、新型农业经营主题等信息项,及时、准确归集信息。结合实际精准归集地方特色数据,提升水电气费缴纳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信息的时效性和可用度。〔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市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7、完善信用融资服务平台体系。推动地方融资服务平台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完善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共享融资授信信息,强化金融机构入驻,引导企业实名注册。开展系列信用融资宣传推广活动,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和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高碑店监管支局、市数据局〕

  (四)拓展便民利企服务,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

  8、丰富信用应用场景。落实《关于加强个人守信激励的工作指引》要求,对守信个人在就业、创业、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优先办理、代办服务等优惠政策。结合单位实际,依法依规实施“信易行” “信易购”“信易游”等市场化、社会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者生产、生活提效率、降成本。〔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等市有关部门〕

  9、推进信用报告代替违法违规证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率先在企业申请上市、融资信贷、表彰奖励、招投标、资金申请和项目支持方面推行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违规证明,首选公安、建筑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27个领域,归集共享全市行政区域内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题名单信息,以专项信用报告代替经营主题在各相关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在“信用中国(河北保定)”上线专项信用报告查询下载功能,实现无违法违规信息“一纸呈现”。〔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市发改局、市科工局、市总工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高碑店监管支局、市市监局、市公安局、市生态局、市法院、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自规局等市有关部门〕

  10、巩固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对照《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开展各项工作,找准短板、靶向提升,确保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不后退、不掉队。〔责任单位:市审批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1、弘扬诚信文化。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大厅、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村镇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营造全社会重信守约的良好氛围。依托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诚信宣传,深入报道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信守诺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教体局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联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制度化信用建设推进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工作目标,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信用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的稳定性。统筹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监管、信用信息应用、信用建设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三)强化指导跟踪。各部门每季度末向市信用办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同时,要加强对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完成。